东安县简易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
2015-07-10 18:02:35          编辑:欧阳宣 | 作者:东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浏览量:7048

 

  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是项目方或者环评工作组同公众之间的一种双向交流,其目的是使项目能够被公众充分认同,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对公众利益构成危害或威胁,以取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公众参与程序可使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环保措施更具有合理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公众参与过程也体现了政府部门对公众利益和权利的尊重,有利于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本次东安县简易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最新规定,制定了本次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的具体内容。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东安县简易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

  建设单位:东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总投资:2788.85万元

  项目概要:

  拟建项目位于县城东郊距县城规划中心约7.5km的弹夹村五组,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管理区、封场库区及污水收集区三大部分。该场为简易生活垃圾填埋场,没有采用防渗、填埋气体导排以及渗沥液处理等环保措施,经过近20年的使用,大量的生活垃圾露天堆放,对当地环境造成严重影响。为了减轻垃圾填埋场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垃圾填埋场的封场工作亟需进行。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东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唐局 联系电话:0746-4226898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韶山南路123号华翼府A座1127室

  邮编:410004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073185778596

  E-mail:281285632@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第二阶段为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

  主要工作内容:研究有关文件,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保护措施评价,环境监测制度及环境管理,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必须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主要事项:当地原有的主要环境问题和严重程度,建设项目对当地环境的总体影响情况,建设项目的实施会对当地原有主要环境问题所起的作用,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新的环境问题,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接受程度,除以上征询内容外的公众特别关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公众参与信息公布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七、公示时间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东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一五年六月十二号

责编:欧阳宣

  下载APP

东安融媒